成都市青少年宫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0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的人员按成都市青少年宫劳动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书。2023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高校在读生不属于此次招聘的范围。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流程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当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24: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2.应聘人员请将《求职人员登记表》(附件2)和不少于2个独立原创完成的作品电子版或网盘提取链接,发送至邮箱:cdqjjgc@163.com,独立原创作品的创作时间范围需为2022年1月1日至今。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学历+专业”。
3.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中若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者资格,且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需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需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问询应聘报名条件等相关问题,请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的9:00-17:00联系张老师,电话:028-61310928。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各岗位任职要求统一进行简历筛选并初步审查。对初审通过的人员将用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请注意查看和接听。通过初审的人员按后续招聘流程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是逐一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每名应聘人员接到面试通知后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逐一面试结束后,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四)原件校验
原件校验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纸质《求职人员登记表》(贴照片)参加,交验学历学位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及其他作品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五、体检
通过原件校验人员进入体检,体检要求将单独进行电话通知。
1.应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2.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单独进行电话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六、公示
经招聘流程核定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青少年宫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监督举报电话:028-61310928。
七、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青少年宫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经聘用单位认定不能够完成任务考核指标的,取消聘用。
八、温馨提示
本次招聘未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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